录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风险投资

  一、税收优惠
(一)企业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二)个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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