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次创业有补助资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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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补贴对象:在沈阳市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实体。
2、申请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县(市)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或直接到我中心创业指导科咨询。
3、补贴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3000元/人和5000元/人的一次性开业补助资金。其中属于创办企业的按照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本人;创办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按照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给本人。
4、联系电话:024-8705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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